审查专家委员会认为《规程》技术指标合理,与现行标准之间协调配套,一致同意通过审查。要求编制组按审查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尽快修改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。
(信息来源: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)
深圳中建
版权所有 深圳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工会大厦A座14楼,B座8,9楼09信箱 邮政编码 518031 联系电话 0755-83283828 电子邮箱 xbysz@126.com 粤ICP备14018278号-1